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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日期:2022-08-10

7月20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精神的重要文件,是中办国办《意见》精神在江苏落地落实的具体化,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关工委工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对于深化“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全省关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发挥全省关工委和广大“五老”在培育新一代江苏人中的优势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共分4个方面13条。一、准确把握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工作方针,坚持党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发挥“五老”优势作用、弘扬“五老”精神,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传统文化、科技素养、法治教育为重点,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二、做好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重点任务:实施传承红色基因工程;加强校外教育辅导站等阵地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帮扶青年农民和企业青年职工成长成才;关爱特殊群体青少年。三、全面提升新时代关工委建设水平。要加强政治建设;巩固拓展组织体系;推动关工委工作守正创新;发展壮大“五老”队伍。四、强化组织实施。要加强党的领导;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强化工作保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8月5日,省关工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省关工委充分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从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高度,立足江苏“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的大局,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全省关工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牢牢把握《实施意见》明确的内容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传承红色基因工程、加强校外教育辅导站等阵地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帮扶青年农民和企业青年职工成长成才、关爱特殊群体青少年着力用力,不断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抓好关工委政治建设,加强关工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多措并举发展壮大“五老”队伍,扎实推进关工委工作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要牢牢把握强化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组织实施的重点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工委工作格局。全力抓好《实施意见》精神的落地落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同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同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我省《实施意见》及2019 年省“两个文件”精神贯通起来,迅速把相关要求传达贯彻到基层关工委驻会老同志和“五老”骨干。及时主动将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向相关部门通报。紧扣中办国办《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务实有力的贯彻举措。特别要聚焦破解新形势下制约关工委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逐条对照《意见》和《实施意见》,强化调研思考,一方面发扬成绩、总结提升,做优亮点特色;一方面查摆不足、找准短板,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路数,推动关工委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五老”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和工作品牌建设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市关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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