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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创建“老干部社区服务示范点”活动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日期:2012-12-20
  最近,市老干部局为了进一步深化和推进老干部社区服务工作,积极探索依托社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使老干部得到“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在全市开展创建“老干部社区服务示范点”活动,以培育和树立一批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的引导和辐射作用,促进老干部社区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示范点创建活动由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和相关镇(街道)老干部工作分管领导联合组成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为组长、老干部局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老干部局,由一名副局长兼任。
  创建示范点标准:1、领导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正确认识开展老干部社区服务工作的意义,并纳入单位(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年度计划,有阶段目标,有实施方案,有经费投入,有台帐资料。2、组织健全。建立老干部社区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和专(兼)职服务队伍,明确第一责任人和负责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结合单位(部门)实际,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业务指导有力,工作进展明显。3、措施落实。所辖离休干部的基本信息准确、完备,基础资料和服务工作记录齐全。各项服务规章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有序,社区服务便捷、安全、高效。4、服务到位。组织调动单位(部门)的积极性,利用或建立社区服务网络,注重社区(医疗卫生、民政老龄、家政事务、法律咨询、精神慰藉等)个性化服务,为离休干部提供覆盖面广的优先、优质、优惠服务。认真听取并采纳离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5、成效显著。坚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尊重老干部,关爱老干部,服务老干部的良好氛围。善于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老干部社区服务工作新思路,新办法。服务特色鲜明,工作成绩显著。所辖离休干部对服务工作满意。

  创建示范点方法步骤:采取创建单位申报,市组织考核,并对考核合格单位予以表彰。具体为2007年首批老干部社区服务示范点,9月底前由各镇(园区、街道)、居委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市申报。今后每两年评选一次。示范点由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授予“宜兴市老干部社区服务示范点”称号,给予表彰和奖励。经上报无锡被命名为无锡市“老干部社区服务示范点”的单位,还将获得无锡颁发的奖牌和表彰奖励。市财政拨出专项经费,以奖代拨。每年4月份,市委老干部局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的离休干部总人数按150元/年/人标准一次性划拨给各社区(其中每人留存50元用于市统一组织的考核奖励)。各社区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财政局报告一次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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