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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离干无工作配偶医保出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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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2-12-20
近日,宜兴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宜兴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出《关于实施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医疗保障的通知》,将本市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医疗从2007年1月1日起纳入全市医疗统筹范围。 该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对离休干部特殊群体从优照顾,突破政策局限,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医疗统筹金高于当地企业职工138%,全部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划拨。在享受医保规定的企业职工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后,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自费医疗费用还将另外得到由老干部局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基金由社保从统筹金中按人均580元标准划给老干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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