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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向离休干部发放特殊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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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2-12-20
2005年12月,宜兴市委、市政府本着对离休干部的深切关怀,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对离休干部“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精神,为了让广大离休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高老干部的晚年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离休干部基本生活补贴正常发放的基础上,向市属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每人增发特殊生活补贴1000元,并明确所需经费全额由市财政统一安排,由市委老干部局负责发放,尽快将党和政府对老干部的关爱送到老同志的手中,让老干部过一个“暖冬”。到2006年1月上旬,48万余元特殊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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