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宁区委老干部局把做好特困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孀帮扶工作作为提升全区老干部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创新机制,加大投入,积极开展关心关爱和帮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建立联系走访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特困老干部及其遗属信息档案。通过建立联系走访老干部制度,每年定期到老干部、老干部遗孀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全面了掌握了全区特困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孀的家庭、子女及相关待遇落实情况,对特殊困难老干部及其遗属的致困原因进行梳理和分类,健全完善信息档案,并会同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离休干部遗属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及时为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孀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二是建立财政帮扶解困机制,为老干部及其遗属排忧解难。建立了江宁区特困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孀帮扶机制,设立了特困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孀专项解困基金,每年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帮助因生大病、重病医药费自付部分过高而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干部以及子女下岗且本人又无固定收入的老干部遗孀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确保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孀的晚年生活质量。
三是建立医疗保障机制,解决老干部遗孀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制定下发了《江宁区关于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为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解决看病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通过调查摸底、主动协调,加大宣传等一系列手段,先后为全区70多名符合条件的老干部遗孀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做到了应保尽保,解决了他们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四是建立特殊关爱机制,为部分企业老干部遗属解决生活困难补助。针对少数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因当年老干部离(退)休时,老干部配偶未满50周岁,不符合社保供养规定,不能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特殊情况,该局及时请示上级领导并参照南京市区相关解决办法,会同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解决部分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参照现行标准,为至今未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解决了她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