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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行助老员服务制度受到省局肯定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日期:2012-12-20

  从今年7月份起,我市选择在宜城街道民主社区试行助老员服务制度,为离休干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行近半年得到离休干部普遍认可。该做法被省《老干部工作情况》刊登交流。
  我局按照每15-20名离休干部配备一名专职助老员的标准,委托社区居委会帮助挑选助老员,统一由市委老干部局审核签订聘用协议。受聘的助老员要求为身体健康,富有爱心、耐心,尊老敬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知识,吃苦耐劳的社会“4050”(40、50岁)人员,服务范围涵盖了走访探望、学习服务、医疗服务、生活照顾、精神慰藉等诸多方面。主要内容为:每周1次以上的走访探望,重大节日必访;每月1~2次送阅学习相关资料;陪同看病、代买药品;提供便捷的家政服务等。助老员每月基本工资为600元、电话补助60元,月考核奖200元,由市委老干部局考核合格后逐月发放,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为增强助老员的工作责任心,我局采取直接指导与委托社区日常管理相结合、不定期抽查与检查工作台帐相结合、离休干部签评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助老员队伍的管理,使老干部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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