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意见
最近,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为贯彻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6]12号)文件精神,出台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意见。其要点如下: 一是要重点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使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并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并加强对非中共党员的离退休干部教育管理,除党内组织生活外,应吸收本单位的非党离退休干部参加支部开展的政治学习、文体娱乐等活动。 二是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作用的要求,提出离退休干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单位,可以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部。对改制、重组和破产企业的离休干部党员,要按隶属关系及时理顺组织关系。本人自愿,其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的镇(街道)社区、村党组织的,原单位党组织要定期了解他们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情况,原享受政治生活待遇不变。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人选的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对确属工作需要,也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应选配一名在职干部党员担任支部副书记。 三是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新修订的《党章》提出的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制度,规范支部工作。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一般不要求每月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可组织相对年轻的老同志与高龄卧病的老党员开展“老老结对”活动,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书面传递等方式,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学习和身体情况,经常沟通联系,切实给予关心。 四是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活动正常开展。要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所在的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建好老干部学习活动室,配备“一橱二机三室”,即:图书橱,电视机、DVD机,学习室、娱乐室、健身室。与在职党员一样发放相关的学习资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总支)收缴党费按50%的比例留存。对由离退休干部担任书记的,可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数量,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 五是要加强信息交流和调研,积极探索创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市委老干部局成立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研讨小组,定期开展专题研讨和实践活动。每年将开展创新成果评比活动。 六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工)委(党组)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党建规划,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评比、统一表彰。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半年安排向老干部通报一次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分管领导要每季度听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汇报。并选派一名在职干部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联络员。要及时向老干部局通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信息和组织变动状况。 市委老干部局要按照中组发[2006]12号文件的总体要求,配合组织部门把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指导和督查考评,总结推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经验,积极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对评选的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进行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