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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老干部主题教育活动评先办法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日期:2012-12-20

2006年“永葆革命本色,树立先进形象

 

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20个)

(一)、评选对象:老干部党支部、老干部协会队组(政治学习小组)和老干部活动室。

(二)、评选条件:①、活动正常。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计划,并能按计划实施;年活动在8次以上,老同志除身体原因以外,参与活动率在90%以上(指应参加的离退休干部,不包括退休职工和内退人员。长期因病卧床和80岁以上的老干部不强求集中,采取上门送学等方法的作参与率计算)。②、活动内容丰富,简便易行、注重实效,有一定特色或创新。③、党员之间、老干部之间团结友爱,老同志思想作风、精神状态好,并力所能及地发挥作用。④老干部党支部战斗力强,能协助在职领导做好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老党员、老干部的先进性,年内所有成员中无违纪等不良现象。⑤参与市局开展的理论学习测试参加率高、征文投稿多、录用率高。年终考核验收综评分高。

(三)、评选方法:由市局考核验收后产生。

二、先进个人

(一)、评选对象:全市离休干部和已经办理手续的退休干部。

(二)、评选条件:能积极参加老干部主题教育活动,并在勤奋学习、思想常新,关心全局、奉献社会,文明生活、科学养老三个方面具有一定典型性,受到所在单位及老干部广泛认可的事迹突出者。

(三)、评选方法:由各单位根据条件按老干部人数101的比例自下而上推荐上报。老干部人数1520名评2名,以此类推。老干部人数10名以下的由所在单位上报后由市局统一平衡后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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