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聚焦
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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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2-12-20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在春节前专题研究一次老干部工作,认真部署,妥善安排。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走访和慰问,分管领导要亲自做好组织慰问的具体工作。各主管单位对下属单位走访慰问老干部的工作要同时部署安排,并搞好督促检查,确保慰问到每一位老干部。 通知强调,在走访慰问中,要加强与老干部的思想沟通,虚心倾听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向老干部通报本单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上门走访重点以离休干部和遗属,以及高龄、因病、家庭困难的其他老干部为对象。要对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尤其要检查各下属及改制企事业单位有关经费及补贴是否落实,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 要继续依照宜办发(1993)39号、宜委老〔2005〕23号文件规定按今年调整的新标准落实好离休干部的全年生活补贴。按月、按季预发的单位年终要及时做好差额补发工作;离休教师、企业、改制(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按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的标准发放;镇(街道、园区)离休干部按镇(街道、园区)机关离退休干部生活补贴实发数发放;改制时经费一次性提取交财政社保的企事业离休干部,由社保部门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的标准发放。 通知要求各主管单位将《走访慰问老干部实施情况表》,于2008年2月20前报市委老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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