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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深化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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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2-12-20
常州市积极探索利用社区资源为老干部服务工作,初步形成了老干部工作部门配合、民政部门为主、居住地社区具体实施、财政部门保障的工作格局,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支撑、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为依托、各类志愿者为辅助的服务网络,以送时服务为主要形式、以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模式。 一、统一思想,明确老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关要求。2008年初,该市将老干部纳入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并明确了相关要求:一是明确服务对象。对具有本市户籍、长期居住在当地(一年以上)的市区孤老、独居老人及离休干部,均作为居家养老送时服务补贴对象。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目标。即:对老干部特殊照顾的原则,属地管理的原则,循序渐进的原则。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基本到位”的目标。三是明确实施办法。街道办事处每月为老干部发放养老援助服务券,由养老护理员提供服务(每月不少于15小时)后收取相应的服务券,补贴经费按月结付,由市、区各承担一半。 二、分类指导,拓展老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内涵。一是服务方式“内外”联动。在巩固扩大老干部居家养老送时服务的同时,积极鼓励利用社区其他资源,如社区服务中心(站)、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志愿者服务等,为老干部提供更多更好地服务。目前全市有社区服务中心(站)17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68个。二是服务内容“点面”兼顾。在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的同时,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助餐、日托照料、代购物品、代缴费用、陪同就医及文体娱乐等服务。三是服务队伍“专兼”结合。拓宽招聘渠道,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同时,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作为社区服务队伍的有效补充,更好地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需要。 三、典型引导,推进老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一是在总结提炼中选树典型。及时挖掘、总结基层单位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先后选树了一批工作典型。如:天宁区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特别是服务站点、团队建设,建立老年助餐点、老年读书会等;钟楼区将社区作为服务的主体,企业、个人和民间组织等多种社会力量协同配合;新北区采取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区社会福利中心合并运作的办法,发挥现有资源最大功效。二是在重点扶持中培植典型。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基层单位进行试点,共同商讨、重点扶持、力求成效,为面上工作开展提供示范和借鉴。如:在天宁区进行与家政服务公司联手建立服务平台的探索;在钟楼区探索利用社区医疗资源为老干部提供体检、配药、回访等服务,方便老干部就近得到康复治疗。三是在交流宣传中推广典型。全市采取召开现场会、工作会议交流等方式,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并借助新闻媒体和《老干部工作》简报,大力宣传基层单位的一些好做法、好举措。 四、强化领导,形成老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合力。一是加强责任落实。民政部门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牵头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全面落实。组织部门及老干部工作部门积极发挥督促协调作用,认真做好对象界定、宣传解释等助推工作。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各辖市、区之间,各城区与老干部所在单位之间,能加强联系和沟通,通力合作。老干部所在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注重加强与老干部居住地的联系,及时了解和反映老同志的情况,支持和帮助居住地所在区以及社区开展工作。三是加强跟踪督促。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经常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财政局和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较好地形成了工作合力。(常州市委老干部局 帅玉琴 蒋顺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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