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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将老干部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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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6-05-19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近日,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苏州市老干部工作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设立了领导重视、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老干部活动、来信来访以及队伍建设等六个考核项目,采用单位自评、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电话询访等方式,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市各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今年年初,苏州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全市老干部工作汇报,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离退休干部工作纳入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基本考核事项评价细则。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市委办等部门研究制定了《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对老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老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