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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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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7-05-17
5月13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第24次会议,听取全市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3号文件和省两办36号文件精神的相关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市委老干部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3号文件和省两办36号文件精神的相关建议。一是成立中共宜兴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在市委老干部局增挂“中共宜兴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牌子,有关党工委领导和专职党务工作者的配备,按照省两办《实施意见》规定办理。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出台《宜兴市老干部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将老干部工作纳入镇街园区及市级机关年度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综合考评项目。三是制定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市两办名义制定下发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会上,宜兴市委书记沈建对做好老干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全市各级尤其是组织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开创我市老干部工作新局面。二要抓好中央、省和无锡《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教育引导的核心内容,着力教育引导广大老同志,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要发挥好老同志的独特优势,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着力引导老同志在服务“产业强市”战略、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关心教育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参与社区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推进“263”专项行动等方面发挥优势专长、贡献智慧力量;要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在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大趋势下,要倍加关爱广大老同志,特别是在企业改制、机构改革和体制转换中,更要充分保障每一位老同志的合法权益。对空巢、失能、重病等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要给予更多关心照顾。同时,还要创造条件,努力满足好广大老同志日趋多元的精神文化需求。三要进一步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切实把老干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组织部门要把老干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范畴。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职责,进一步提升做好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老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