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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党建

心向宜兴 情系人民——记宜兴财政人 张亚新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日期:2014-07-29

  2011年1月,国务院将宜兴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宜兴有7000多年建陶史,2200多年建县史。自古以来人杰地灵,人文荟萃。历史上曾出过宜兴籍宰相10人,状元4人、榜眼5人、探花1人、传胪3人、会元13人、解元19人、进士385人、举人920人,秀才更是枚不胜举。此外,无数文人墨客(如:李白、杜牧、陆羽、苏轼等)慕名来宜兴寓居小住,留下诸多名篇佳作,遗址遗迹,成为宜兴宝贵的文化遗产。

  文化之古,是先人勤奋劳作的遗存;

  经济之古,是现代僵化机制的沉疴。

  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全市财政收只有6300万元。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是重要支撑。在改革发展中,宜兴市财政局靠改革,大胆探索县域财政工作的新路子;靠创新,不断拓宽财政渠道,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002年,宜兴财政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2013年,完成公共财政收入86.6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税收收入73.7亿元,增长10.6%,税收占比达85.1%,在无锡大市中,两项收入增幅均列第二,税收占比位居第一。

  财政的快速增长是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是宜兴百万人民奋斗拼搏的结果,更凝聚着宜兴几代财政人的许多心血和汗水。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多年来,宜兴市财政局先后被评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学习型机关示范单位”、“无锡市先进集体”、“宜兴市文明机关”(2001年千人被评机关第1名),并多次受到省财政厅、无锡及宜兴市委政府的表彰。

  发展经济,促生财

  《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我国实行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政府预算)。我国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并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所谓事权是指政府的管理职责,每一级政府都担负一定的政治、社会、经济任务)。政府要行使好自己的事权,雄厚的财力是坚强后盾,江泽民同志说:“雄厚的财政实力是一个国家强大、稳定、安全的重要体现和有力保证”。因此,财源建设是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的第一要务,重中之重。经济是财政的基础,把依法纳税和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使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可靠基础上,从而走出一条依靠税收法制和经济发展实现财政收入增加,依靠财政收入增加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循环之路。

  支持经济促发展。在地方预算收入总额中,实体经济的收入占重头。因此,必须把巩固和提升实体经济放在财源建设的重要位置来抓,既要考虑近期经济发展的需要,更要谋划长远,不断发展壮大财源,使之“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是政策支持。多年来,我市财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利用财政贴息,财政奖励等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上规模、上水平。2013年,市财政兑现“又快又好”等政策奖补资金2亿元,其中: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64亿元;开放型经济专项资金796.6万元;科技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来964.2万元;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1850万元。二是争取项目支持。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服务支持地方企业发展,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产业政策和重点领域的发展项目,积极帮助企业向上级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在2013年中,对上申报663只项目,申请扶持资金4.78亿元,已到帐资金2.8亿元。三是金融协调支持。市财政局金融办积极搭建银企合作桥梁,扭转贷款增幅下降趋势;组织全市23家银行机构共同签订“银行业维护金融生态公约,确保其存量贷款规模不减;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科创担保公司利用自身2.5亿元的贷款基金,与银行合作,先后为中小企业办理续贷周转235家(次),转贷金融26.5亿元,缓解了中小企业短期还贷资金压力,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在困境中平稳发展。

  改善环境促发展。在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市委政府积极打造绿色发展,走出一条“以环境换取增长用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型发展道路。一是实施“碧水蓝天”行动。从2007年以来,我市推到1000余座烟囱,几百家矿山和300多家化工企业,使这些劣质产业退出市场,引进提升一批优质产业(如光伏产业等)。在财源减少的情况下,市财政还加大投入力度,几年来,累计投入环保治理专项资金36.3亿元,累计投入节能降耗专项资金2.1亿元,累计投入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3.2亿元,共计41.5亿元。二是实施农村村庄环境整治。市委政府在近两年中,实施农村村庄环境整治,市财政安排了2.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镇村推动村庄环境整治,利用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契机,将农家乐、乡村旅游、现代农业有机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旅游业发展,推动经济社会转型,人民群众真正受益,逐步形了“环境带动效益、效益促进发展,发展反哺环境”的良性循环模式。市财政今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村庄环境提升和长效管理的奖补。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一是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在2013年,市财政安排资金6.4513亿元,比上年增长24.23%,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农业园区建设、积极发展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品牌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二是对上争取项目资金服务农业。市财政会同农口部门,对接上级扶持政策,2013年,共申报农业项目215只,项目总资金4.7086亿元,上级下拨财政补助资金2.9224亿元。极大地调动了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古人说:“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哺经济,市财政部门以政策为主导,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经过多年努力成效明显,2013年,我市完成工业总值3510.33亿元,增长8%。全市892家规模企业实现产值2896.51亿元,增长7.5%;完成销售收入2788.26亿元,利税总额171.09亿元。宜兴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培植和壮大地方财源建设,推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保障民生,讲用财

  “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春秋末期,《左传·宣公十二年》中,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著名社会学家邓伟志教授认为:民生是指民众的生存、生活、生计,通俗地说就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用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我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理财,始终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在2013年市财政用于民生建设的资金达6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71%,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教育。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础石。市财政加大教育投入,2013年安排财政资金19.8304亿元,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同时,加大学教育投入,财政安排直属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生均200元。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对创建省市优质园达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努力为经济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实现“学有所教”。

  就业。就业关乎民生,关乎发展,关乎稳定。多年来,市财政支持和促进就业。一是落实就业优惠政策。2013年,市财政安排灵活就业社会保障补贴资金为6500万元,二是落实培训补贴政策。2013年,市财政发放各类培训补贴计1770.3万元。实现“劳有所得。”

  养老。一是提高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补贴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13年的每人每月120元,市财政局增加资金3600万元。二是被征地(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2013年,市财政拨付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金2000万元。实现“老有所养”。

医疗卫生。一是医保。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逐年提高。由2013年420元/人、提高到2014年580元/人、年,市级财政补贴8442万元。②学生大病医疗保险,2014年市财政补贴1031万元。二是公共卫生。2014年,市财政将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0元。三是2013年,市财政投入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补助资金为1557.5万元。四是2013年财政支持市公立医院改革投入资金为2000万元。实现“病有所医”,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社会救助。一是关心困难群体。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由2013年的每人每月490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人每月560元,市财政投入3100万元。二是关爱特殊群体。2013年,市财政对城乡“三无”老人、弃孤儿童、农村五保供养等特殊人群发放专项补助资金为4610万元。

住房保障。我市住房保障制度主要覆盖两种家庭和两类人群。两种家庭主要指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两类人群指城镇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是居民安身立命之本,改善住房条件是群众最大期盼之一。市财政部门把十八大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精神落实到实处,自2012年以来,市财政对我市住房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投入资金达5亿多。实现“住有所居”。

  文化体育。2013年,市财政对文化投入4179万元,体育投入729万元,使之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和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身体素质。

  公共交通。2013年,全市实现了城乡客运一体化,方便群众出行,降低群众出行成本,因而,市财政对城乡公交实行补贴,资金为5700万元/年。

  生育。一方面落实生育保险政策,另一方面,实行免费产检和免费产后访视。市财政在2013年投入5003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提高妇女生育保障水平。

  殡葬。市财政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对我市城乡居民殡葬实行补贴,标准为每人1250元,2013年市财政投入殡葬补贴800万元,体现了人性化。

  宜兴的民生财政,体现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折射出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情和鱼水情,我国佛教认为“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四苦,今天泛指生活中生育、养老、医疗、殡葬等事。昔日之苦,变成今时之甜,正如《农奴》电影插曲中唱的那样“共产党来了苦变甜”。

  改革管理,抓理财

  市财政人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预算保障方式,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革了传统预算管理方式,破除了旧有制度弊端阻碍,释放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能量,逐步确立了我市现代化预算管理框架体系。通过几年的改革实践,取得较好的成效,使财政管理水平跃上了新平台。

    1、财政预算制度基本形成。目前,市财政已实施了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资金预算编制工作。同时,着手研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通过全方位的预算编制,将所有财政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2、实施了部门预算。传统的预算编制粗糙,预算执行中随意性大,追加过多,约束软化,资金使用缺乏监督、效益较差的状况,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到目前为止,全市所有预算单位均纳入预算管理的范畴。部门预算是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即“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实行了部门预算改革后,强化了预算约束,使支出得到了进一步控制。

  3、完善国库管理改革。预算执行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中心环节,而国库集中收付是财政预算执行的重要环节,包括三方面的含义:(①集中收入管理,②集中支出管理,③集中账户管理)。市财政从2011年启动推进国库中支付改革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财政资金调控能力明显提升,二是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三财政资金运行信息反馈的速度和质量明提升。

  4、实施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政府各部门采购由于支出数额巨大,如果不进行有效管理,会造成公共支出的严重浪费。通过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将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商业化,即通过公开竞争,采购资金的节约幅度通常在10%以上,有助于实现少花钱多办事的目标。市财政对政府采购实施了改革。一是实行“先编预算后采购的制度”,对支出总量进行源头控制。二是坚持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统一收付方式。三是坚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全程监管措施。四是坚持公开招标方式。2013年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中标价2.9356亿元,占总额的75.31%,节约9851.62万元,节约率25.13%。几年来,通过对政府采购的改革,节约了大量资金,提高了支出效益,还从根上消除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5、深化国资管理。一是完善市级国资管理。今年国资办跟所有部门签约,明确资产所有权在政府不在部门,部门有经营权和管理权。但资产的收益与处置要在国资的平台显现。二是推动国资监管全覆盖,今年将国资纳规管理延伸到乡镇。

  6、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以前,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债务融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政府性债务问题逐渐突出。近年来,市委政府责成市财政部门规范债务管理。市财政部门围绕清理化解和规范管理两个环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规模,调优债务结构,防范债务风险,支持全市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宋代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言一出即成为历代为官勤政的根本准则。几代宜兴财政人,以耕耘在财政,尽责在岗位,形成了身在财政想全局,心在财政抓大事,服务财政攻难点,贡献财政闯新路的氛围。他们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赤胆忠心,呕心沥血,不遗余力,无私奉献;他们的精神感人之深。此刻,我感慨系之,特赋诗一首:“手握财权重泰山,眼钉预算把严关。民生建设相兼顾,众志丹心殚力干。”以表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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