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党建
市政府办制订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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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2-12-20
为了更好地加强学习,使我们的学习走上正规化,达到深刻领会文件内容,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全国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制订以上学习制度: 一、按照学习的规定时间(每月十五日),参加学习的人员要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二、在组织学习文件时,参加学习的同志,一定要带上学习读本书籍,要集中思想,认真听读,不能随便开小会或私下议论,影响学习效果。 三、党支部做到在每次学习前,把要学习的内容,预先告知学习的同志,使同志们有所准备,进行必要的自学或做好发言准备。 四、在学习中组织讨论时,参加学习的同志要积极发言,谈体会,讲认识,进行相互交流,做到共同提高。 五、在组织学习文件和讨论时,党支部要作好记录,以便总结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