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谐是人类美好的追求,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题中应有之义。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小康社会的基本特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揭示了共产主义执政的社会目标。只有经济社会和谐,才能有效地挖掘潜力,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不应经济社会矛盾造成社会动荡,从而团结全体人民更快地实现既定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各阶层和谐相处,不因各阶层的矛盾引起的相互倾轧,造成资源的浪费;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地良性发展。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民营企业及其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等新社会阶层,而且人们的职业身份也经常变动;出现了新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如投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差距扩大、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行业之间与群众之间差距成为比较突出的问题,另因此而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我们党就必然会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才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生产得到良性循环,努力形成全体社会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当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史上最好的时期,我国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社会长期保持安定团结,政通人和,国际影响显著扩大,民族凝聚力极大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有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正在努力建设小康社会。在此时刻,水到渠成地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政治意义特别重大和深远。我们老干部,通过党的长时期的培养和教育,都要一定的政治觉悟,因此,我们必须在宜兴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老干部局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认识水平,与时俱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一份力,发一分光。 (潘浩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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