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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

关于开展“知荣明耻树新风 建设和谐新宜兴”主题教育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日期:2012-12-20

宜关字(2007)第2号

各镇、园、区、街道关工委,市有关部门关工委:
  按照市关工委年初确定的教育主题,现对在青少年中开展“知荣明耻树新风建设和谐新宜兴”主题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教育的目的和要求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关工委编印的宣讲材料,领会“和谐”、“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基本概念;弄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搞清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以提高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认识。
  学习与领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明确未成年人享有的各种权利和优先保护的种种措施,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1、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讲话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结合阅读好市关工委编印的《知荣明耻树新风建设和谐新宜兴》和《法制教育宣传材料》两本小册子,及其它有关学习材料,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为在青少年中开展广泛的宣讲教育作好充分准备。
  2、组织好报告会、宣讲会、故事会、讲座等。宣讲要紧密联系古今中外特别是本地区、本单位及我们身边的鲜活典型及其生动的和谐故事,紧密联系2006年“感动宜兴”精神文明“十佳人物”中的有关先进典型,联系青少年思想、生活实际,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且具有时代精神。
  3、开展道德社会实践活动。如“八荣八耻在我身边”或“建设和谐新宜兴”为主题的演讲会;“争当知荣明耻小公民”夏令营和以“弘扬和谐精神”为题的征文竞赛等。
  4、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根据《法制教育宣传材料》的有关内容,制作图文并茂法制教育图片展;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旁听少年法庭(或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开展“法在我心中”、“法律知识竞赛”、“写学习心得体会”、“向不良行为告别的签名表决心”、参观敬老院和青少年教育基地、“军(野)营一日”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
  三、教育中应注意掌握的问题
  今年的主题教育,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力求做到周密计划,精心安排。
  1、各镇、园、区、街道、市有关部门关工委要根据市关工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制订好主题教育各项活动的具体计划,使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专人负责。
  2、时间安排上要突出暑期两个月的黄金时段,坚持就地就近、小型分散、安全有序、量力而行的原则,把各项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
  3、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五老”在主题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充实调整思想道德教育报告团、关爱工作团的成员,采取以会代训、能者为师等形式,抓好报告团成员和“五老”的学习培训,提高其宣讲辅导能力。
  4、主题教育活动要与建军八十周年、香港回归十周年、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和党的十七大等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要与创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居委)、加强对营业性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义务监督、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实事做好事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教育的成效。
  以上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宜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0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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