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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有用 宣传有责 ——《学好用好民法典》报告会观后感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日期:2020-09-18

本人居家收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黄薇女士的《学好用好民法典》报告会。她从五个方面讲述了《民法典》的故事,多角度、多层面为我们学好用好法典辅以指导和帮助。尤其,她亲身经历了法典的编纂工作,对于法典中的亮点、特点、创新点、与人们日常的关联点,更有着让人耳目一新的真知灼见。听了报告,本人体会有四:

一、颁布法典,民心所愿扬正气。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意义非同一般,为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奠定了法律保障。《民法典》制定之路长达66年,是一部集国家管理、汇社会发展之经验的百科全书。更让人称道的是法典与时俱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话题,针对实际情况开方子、出点子,破解发展中的疑难,化解生活中的纠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真乃法典如民意,正气满乾坤。

二、严格守法,依法办事有底气。《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依法治国新时代,意味着我们工作、生活要时时秉承“法”的意识,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以往,如果法治观念淡薄些,说话办事“不会次次敲在鼓当中”尚能容忍,不过多计较;今后就不一样,《民法典》之完备使得我们必须“次次敲在鼓当中”,否则必要承担违法成本。换个角度说,假如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应理直气壮拿起法律武器讨回公道。这就是“法”赋予的权利,也是“法”给予的底气。

三、法典宗旨,以人为本好风气。《民法典》处处体现“人民至上”,就是要我们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全面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为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将事关国策民生的工作落实到位;就是要我们不忘初心,谋事创业,为民造福,在平凡工作岗位做出非凡业绩;就是要我们放开手脚,以“抓铁有痕”的力道,开展工作,敢为人先,做出精彩,创出神奇。

四、贵在成效,普法亟待花力气。《民法典》1260个条款,10万余字,内容涵盖方方面面。小到鸡毛蒜皮,大到财产生命。法典编纂以昔日单行法为蓝本,但有新立的、修改的、删除和废止的。据说新立的有“见义勇为不担责”,修改的有合同法、婚姻法等等。因此学法用法面临新任务新要求。如何让《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一要学,学法是用法的前提,要逐条逐款认真学,方法上个人学和集体学相结合,措施上,自学和督学相结合;二要讲,要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借助大会贯、小会讲,掀起学习法典热潮,营造浓烈的普法氛围;三要释,《民法典》中专用术语很多,可聘请法律工作者或专家阐释解惑,降低学习门槛,提高学习效果;四要引,以典型引路、榜样示范、现身说法,防止和克服学习中可能出现的畏难情绪和与我无关思想。离退休的老领导老同志,过去曾是各行各业的带头人、主心骨,这次学好用好《民法典》更要发挥余热,争做学习的尖子,普法的“积子”,在直面新情况、新任务中再立新功!(周铁镇 周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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