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党建
一名党小组长的平凡与不平凡——记市法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第四党小组长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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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2-12-20
离退休干部党小组是加强高龄体弱、分散居住老同志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载体。宜兴市人民法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第四党小组由官林镇法庭退休的四名年逾七旬的老同志组成。党小组长李洪明同志自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以来一直战斗在基层法庭岗位上,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法院系统都知道官林法庭有个大老李,是一个专办实事的大好人。老李在十几年前光荣退休后,担任第四党小组的组长,尽管职务不高,但是对党的信仰提得高,对党小组的工作标准提得高,为党小组成员服务的热情高,用自己的行动证实了一名共产党员离岗不离党,退休不退色的先进本色。 一是率先垂范,抓好小组政治理论学习。在李洪明同志的组织领导下,第四党小组始终把政治学习放在首要位置上。做到三坚持,即坚持严格的每月十五日学习制度不动摇,坚持主题教育不走样,坚持人人参与不缺席,提高了学习自觉性。他坚持自己先学、多学,然后再带动大家一起学。每年初,他就会把全年学习计划传达到位,学习内容分解到位,学习要点整理到位,提前准备好党课资料、撰写好宣讲材料和心得体会。正是这种超前、有效的学习指导,明显提升了老同志的学习热情和学习效果。李洪明同志自身文化基础并不高,但学习钻研劲头很足,并勤于思考、善于思考,近年来,他结合理论学习内容,调研走访周边相关企业,撰写了多篇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研文章,在宜兴法院网站和内部刊物上刊登,取得了较大反响,也为党小组其他同志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是创新实践,探索学习活动灵活多样。李洪明同志在抓好日常学习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努力实现党小组学习活动的灵活多样,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多年来他一直坚持“三结合,三为主”的党小组学习活动形式。即: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走出去和居家学相结合,以居家学为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实践为主。 三是注重实效,积极引导党员老有所为。李洪明认为,新时期加强老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一方面要组织他们对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和领会,更重要的是要紧密联系各自的思想实际、社会实际、家庭和身体实际,有的放矢地引导他们学以致用,老有所为、发挥余热。为此,第四党小组多年来积极开展助学捐赠活动,长期结对资助困难学生,赠送助学金和学习用品。四川汶川发生强震后,在李洪明同志的积极倡议下,全组成员二次捐款(赈灾捐款和缴纳特殊党费),为灾区人民献上一份爱心。 四是和谐相处,关心老同志生活增强组织凝聚力。李洪明同志十分关心和重视都有四十年以上党龄老同志的身体和生活情况,平时经常召集党小组的老同志们欢聚一起,吃茶谈心,融洽感情。每当发现哪家有特殊困难,他都要登门拜访,了解情况,帮助协调解决;每次老同志因病住院,他都会亲自到医院探望和慰问病员,送去组织的关心和同志的亲情。 李洪明同志立足于现实生活,在党小组长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尽心尽职,做出了很不平凡的工作业绩,恰恰恪守了他的人生座右铭“不因善小而不为”。可谓是俯首甘为儒子牛,脚踏实地奉献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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