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社区矫正 奉献无悔夕阳
去年9月11日下午,我接到赵某涛的电话:“吴老师,我今天解矫啦,谢谢您和镇司法所领导对我的教育帮助!”
赵某涛是山东苍山人,多年前随父母到张渚,2015年9月从桃溪中学辍学,在镇上某餐馆做服务员。2017年3月4日被朋友叫去打架,致人重伤,当时还未满18周岁,因故意伤害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自入矫以来,他因未按规定时间报告、不正确使用定位手机和无故不参加矫正活动等原因,已三次违规,被镇司法所列为重点对象,实施重点帮矫。2017年9月,我与赵某涛结对帮矫,针对小赵平时学习不思上进,半途辍学,文化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犯罪入矫后屡次违规等情况。我认为造成他犯罪的主要原因在他本人,其次与他父母忙于做生意,忽视和放松对孩子应有的监管教育也有关系。我觉得:作为一名老党员、老教师,我有责任来挽救这个失足青年。
一方面,我加强对小赵的教育督促。一是与小赵当面签订《社区矫正承诺书》,明确双方的身份、性质和责任。使他认识到自己是个社区服刑人员,是一个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同时又清楚自己是接受社区矫正,而不是坐牢,是党和政府对自己的宽大处理,要有感恩之心。二是让小赵每月第一个周日到我这里汇报自己的近况,与他一起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帮助他弄清社区服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增强法制意识,自觉认真地接受社区矫正。三是针对小赵缺乏理想信念、胸无大志的思想问题,我着重引导他看好书、交好友,给他讲《周处除三害》的故事,教育他知错就改。为了帮助他进一步融入社会,我邀请他观摩我为家庭辅导站学生辅导的场景,与学生一起谈理想、表决心、看行动。让他参加社区居委开展的学生暑期主题教育活动,一起听主题宣讲,一起在国旗下宣誓,一起唱红歌,和学生一起参观红汕坞国防教育中心、祭扫革命烈士陵园、打扫老年活动室……通过这些社会实践活动,使小赵找回了自信、自尊,有了改过自新的决心和勇气,在思想上、行动上有了明显的进步。另一方面,我主动联系镇司法所的同志,上门做小赵父母的工作,指出他们在平时忽视了对孩子的管教,子不教父之过,父母必须担责。现在孩子已经出了问题,做父母的要吸取教训,分清轻重,多关心、教育、督促孩子尽快改邪归正。平时要好好配合镇司法所、社区居委和社区矫正志愿者共同做好帮矫工作,让孩子尽快醒悟过来,重新做人。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三年的帮矫,小赵终于成功解矫。
社区矫正是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具有惩罚性、强制性,还负有教育、感化、挽救等多重任务。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就要在教育矫正上倾注心血,用心、用情、用脑、多花功夫、多想办法,才能出成果。十多年来,我先后帮助13名社区服刑人员成功解矫,因而多次被评为宜兴市社区矫正先进个人、社区矫正十佳志愿者、无锡市优秀社区矫正“五老”志愿者。这一本本荣誉证书,记录着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著和爱心。今后我将继续发挥余热,为社区矫正多作贡献!(张渚镇关工委副主任 吴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