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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日期:2017-09-12

 

2016年宜兴市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以及发挥作用的工作。

(二)负责掌握全市老干部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组织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四)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开展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和老干部工作专兼职干部的培训,表彰老干部工作先进典型。

(五)加强老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老干部听取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报告和市委工作情况通报;负责老干部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了解和掌握老干部的思想状况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宣传老干部工作,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改革开放中的现实作用。

(六)配合有关部门办好老干部病房,指导、组织好老干部的健康检查和健康休养;督促、检查和协调老干部医疗统筹工作。

(七)贯彻落实老干部易地安置政策,协调老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走访安置在外省市的离休干部。

(八)负责重大节日和经常性走访慰问老干部和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办理离休干部丧事;负责离休干部的有关证件的发证工作;负责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工作。

(九)加强老干部活动阵地的建设,组织老干部开展健康文明的文化、体育活动,领导和指导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的工作。

(十)承办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宜兴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宜兴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和下属宜兴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贯彻落实3号文件精神,凝心聚力推进转型发展

中办发3号文件下发后,我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按照中央和省、无锡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细化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把贯彻落实3号文件精神作为今年老干部工作的头等大事,并结合宜兴老干部工作实际,加快推进转型发展的进程。

一是多种形式抓好学习宣传。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和省、无锡市老干部局长会议要求。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就3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及《中组部负责人答记者问》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带领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及老干部工作人员学深学透。同时借助各种媒体平台,利用局网站、内刊、宣传橱窗及公众微信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地向广大离退休干部深入宣传3号文件精神。二是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建议。在老干部活动中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广泛开展“老干部工作大家谈”活动,以座谈交流的形式,征求对贯彻落实3号文件的意见建议。同时将学习3号文件精神列入老干部大学新学期“微讲堂”、“学员讲坛”讲座计划,组织学员广泛参与讨论,凝聚共识,在老同志中掀起了热议3号文件的热潮。三是积极探索推动工作转型。围绕贯彻落实3号文件精神,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创新,改变原有以待遇落实为主的工作模式,将老干部工作重心转移到以思想引领为主,紧跟时代步伐,主动为社会发展增添正能量的方向上来。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

聚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重对广大离退休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党支部建设,引导广大老同志保持革命本色,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扎实有效。以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理论教育。邀请市纪委副书记为老同志讲解《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和引导老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邀请市委党校领导为老同志详细解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老同志了解当前形势,与全市人民一起“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宜兴科学发展”。组织安排基层各支部开展六中全会的集中学习和研讨,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二是支部堡垒作用不断增强。以“两学一做”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抓好宣传发动,认真查摆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有效引导老同志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对党忠诚。向全市离休干部和四套班子老领导赠阅《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胡锦涛文选》等书籍,并编发“两学一做”专题读本,受到了老同志的一致欢迎。开展“我看从严治党新气象”专题讨论活动,秉承讲政治、顾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畅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真实感受。三是党建工作平台不断拓展。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学习实践基地”和“增添正能量现场教育基地”的辐射作用,整合老干部大学和老干部党校的教育优势资源,为基层党支部的党员理论辅导、特色课程培训、在城党小组就近学习等提供教学服务。

3、发挥老同志独特优势,深入开展增添正能量活动

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树好新形象,增添正能量”老干部主题教育活动。坚持突出政治导向,创新活动方式,让广大离退休干部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中提升素养、树好形象。

一是以形象塑造汇聚正能量。开展“三个征集”活动,抓好离退休干部群体的形象塑造。开展“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形象规范表述语”征集活动。在全市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广泛开展新时期老干部形象大讨论,引导老同志深入思考老干部精神的时代内涵,自觉规范言行,树好正面形象。开展“我身边的正能量”微故事征集活动。选取16位离休干部的感人事迹,编印《为党的事业增光添彩》老干部增添正能量先进事迹宣传册,讲述了许多原先不为人知的感人故事,在老干部及其他老年群体中引起强烈反响,树立了老干部充满正能量的良好形象。开展“好家训,好家风”故事征集活动。通过在老同志中征集好家风好家训,进一步倡导和弘扬传统美德和优良家风,将优良传统代代传递,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幸福。二是以形象宣传传递正能量。在老干部党支部、老干部大学及活动中心广泛发动,深入挖掘身边老同志的闪光点,出刊《增添正能量,夕阳映党旗》先进事迹汇编,将老干部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善行提炼汇聚成鼓舞人心的强大精神动力。三是以形象展示增添正能量。积极为老同志创设展示风采的平台,使他们在重新回归社会、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实现余热生辉的良好愿望。组建老干部巡访团,吸收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的老干部大学骨干学员,配合市文明办、司法局等部门开展法制宣传、社区创建、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4、加快阵地建设提档升级,打造老年教育活动高地

以满足老同志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着力加强市老干部中心、老干部大学两大阵地建设,不断加大投入,优化环境,强化服务,使之成为老同志切实感受党的温暖、丰富晚年生活的重要场所。

一是学习活动环境焕然一新。积极配合市建设部门,全面完成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干部大学的整体改造工程。主动协调市招投标中心,以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活动特点为根本,进行活动设施的配备和采购,为老干部开展积极健康的活动创造了优越的环境。二是老年教育品牌特色鲜明。在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倍加珍惜以往的成绩和荣誉,立足“省示范老年大学”的优势和实力,想方设法求突破、求创新,积极打造全国一流老年教育品牌。今年秋季学期招生再创新高,编班学员突破9500人次。三是精神文化活动繁荣活跃。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适合老同志的精神文化活动。隆重举办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以成果展示、文艺表演、体育竞技相结合的方式,展示了广大老年人的夕阳风采。

5、优化服务管理举措,努力为老同志办实事做好事

目前,我市有离休干部257人,原四套班子退休干部42人,平均年龄87岁。今年我们进一步改善服务水平,实施亲情化服务,为全市离休干部提供更幸福、更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一是全力保障落实生活待遇。健全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抓好生活待遇落实的督查工作。切实做好异地安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完成公用特需经费的收缴,确保来宜安置的离休干部同样享受相应的待遇。积极与人社部门协调,为企业离休干部争取交通补贴和提租补贴,切实保障企业离休干部共享改革红利。二是尽心尽责做好日常服务。春节、夏季两次走访老干部,使老干部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爱党爱国、支持改革的热情。继续开展老干部生辰送祝福活动,通过中国邮政,在老干部生日当天寄送生日贺卡和蛋糕,表达他们的敬意和祝愿,受到老干部的一致好评。三是不断深化社区亲情服务。依托原有社区老干部工作机制,完善“四就近”工作方式,重点发挥好社区助老员及“爱心一点通”电子呼叫系统的服务功效。

 

第二部分 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文末附件

 

第三部分  老干部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674.4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46.09 万元,减少 6.4 %。主要原因是: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二、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春节、夏季集中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及“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制度”,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一)收入总计  674.4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674.43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 46.09 万元,减少 6.4 %。主要原因是: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二、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春节、夏季集中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及“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制度”,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   0  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总计  674.43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73.41  万元,主要用于保证老干部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的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减少 18.11  万元,减少 2.6 %。主要原因是: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二、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春节、夏季集中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及“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制度”,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2.住房保障(类)支出 1.0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2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本局职工退休领取的购房补贴,2015年无此类支出。

3.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 0 %。

4.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本年收入合计 674.4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74.43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本年支出合计 674.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20.64 万元,占 62.37 %;项目支出  253.79  万元,占 37.63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674.43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46.09 万元,减少 6.4 %。主要原因是: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二、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春节、夏季集中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及“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制度”,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老干部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674.4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09 万元,减少 6.4 %。主要原因是: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二、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春节、夏季集中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及“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制度”,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老干部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98.27  万元,支出决算为 674.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59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二、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春节、夏季集中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及“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制度”,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老干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698.27 万元,支出决算为 674.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9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二、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春节、夏季集中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及“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制度”,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住房保障(类)

1.住房保障(类)支出 1.02 万元。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2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本局职工退休领取的购房补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20.64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00.8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9.8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老干部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74.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09 万元,减少 6.4 %。主要原因是: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二、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春节、夏季集中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及“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制度”,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老干部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98.27 万元,支出决算为 674.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59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二、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春节、夏季集中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及“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制度”,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20.64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00.8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9.8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0.5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8.6 %,比上年增加1.26万;公务接待费支出 0.1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4 %,比去年减少0.56万,无外事接待,与上年持平。2016年三公经费比2015年增加 0.7 万,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经费增加,全市公车制度改革,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4辆用于离退休老同志的公务用车划归至老干部局,经费开支由我局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0.59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0.5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76.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4辆用于离退休老同志的公务用车划归至老干部局,经费开支由我局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保养修理费。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与上年持平。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 批次, 0 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 3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八项规定”,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中组部老干部局、省及无锡市委老干部局调研视察,兄弟县市委老干部局走访慰问及调研活动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 批次, 20  人次。主要为接待中组部老干部局、省及无锡市委老干部局调研视察,兄弟县市委老干部局走访慰问及调研活动。

    老干部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45万元,完成预算的  72.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八项规定”,减少文山会海。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6 个,参加会议  180 人次。主要是为老干部先进事迹报告会、老干部党建工作交流以及情况通报会等。

    老干部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12万元,完成预算的 4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八项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培训方案,坚决杜绝无必要的培训。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2 个,组织培训 人次。主要为我局老干部活动中心职工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9.83 万元,比上年减少7.19   万元,减少 26.61  %。主要原因: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二、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春节、夏季集中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及“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制度”,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6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老干部保障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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