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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离休干部交通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日期:2012-12-20

关于调整离休干部交通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宜委老
[2004]1号 宜财行[2004]1号文件



关于转发中共无锡市委老干部局等部门
《关于转发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等部门〈关于调整离休干部交通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党委,环科园,市各部委办局院行社,市各直属单位,市各人民团体:

现将无锡市委老干部局、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人事局、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等部门〈关于调整离休干部交通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宜兴市委老干部局  宜兴市财政局

 宜兴市人事局   宜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4116日           

 

 

附:锡委老[2003]34号 锡财行[2003]33号文件

 

关于转发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等部门
《关于调整离休干部交通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委老干部局,市各部委办局(资产公司、集团公司),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各市()区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离休干部交通补助费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无锡市委老干部局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人事局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3122日        

 

 

 

附:苏委老干[2003]58号文件

 

关于调整离休干部交通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委老干部局,各市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各部委办厅局,省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从200411日起,将离休干部交通补助费标准调整如下:

1、厅局级及享受厅局级政治、生活待遇,以及享受厅局级医疗、乘车待遇的离休干部,交通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元;

2、县处级及以下的离休干部,交通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

3、调整后的离休干部交通补助费仍按原经费开支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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