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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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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6-09-09
宜兴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预算公开信息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以及发挥作用的工作。
(二)负责掌握全市老干部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组织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四)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开展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和老干部工作专兼职干部的培训,表彰老干部工作先进典型。
(五)加强老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老干部听取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报告和市委工作情况通报;负责老干部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了解和掌握老干部的思想状况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宣传老干部工作,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改革开放中的现实作用。
(六)配合有关部门办好老干部病房,指导、组织好老干部的健康检查和健康休养;督促、检查和协调老干部医疗统筹工作。
(七)贯彻落实老干部易地安置政策,协调老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走访安置在外省市的离休干部。
(八)负责重大节日和经常性走访慰问老干部和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办理离休干部丧事;负责离休干部的有关证件的发证工作;负责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工作。
(九)加强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组织老干部开展健康文明的文化、体育活动,领导和指导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的工作。
(十)承办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
把学习、宣传、落实中办和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作为今年老干部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落实到位。利用“老干部大讲堂”、老干部大学“学员讲坛”等宣讲平台,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对《意见》精神作深度解读,让广大离退休干部及老干部工作者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探索实践,结合宜兴实际,不断探索老干部工作新思路,把贯彻《意见》精神与推动工作转型发展紧密结合,不断开创宜兴老干部工作新局面。
(二)深入开展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
继续深化“树好新形象,增添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三大内容,突出政治导向、创新活动方式,让老同志在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中陶冶精神情操、展示良好形象。
1、树立新时期离退休干部良好形象。在全市离退休干部中广泛开展老干部形象规范表述语征集活动,引导老干部深入思考新时期老干部精神内涵,让老同志们在思考中对照自我,在凝练中完善自我,在交流中提升自我。组织开展“身边的正能量”微故事征集活动,深入挖掘老干部身上的闪光点,用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感染、激励老同志。编辑出刊《“为党的事业增光添彩”——老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适时组织老干部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进一步扩大宣传,提升活动成效。
2、组织开展“回看十二五,展望十三五”学习调研活动。组织专题报告会,邀请有关市领导对宜兴“十三五”规划作政策解读,帮助老同志全面领会市委的宏伟蓝图;要求各单位分批组织本地本部门的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我市工农业及生态建设成果,直观了解“十二五”期间发展的新成就、新面貌,由此增强对家乡发展的坚定信心;组织好心得体会交流活动,以座谈会和书面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请老干部们畅谈对“十三五”规划的认识和前景,并结合工作实际,诚恳听取他们对未来较长时期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意见建议。
3、办好庆祝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在“七一”建党纪念日前后,组织开展“感怀党恩,快乐生活”健康文体活动,广泛发动市老干部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联动参与,以乒乓、桥牌、象棋、摄影、书画展示等形式,让老同志的晚年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三)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
1、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保持革命本色,牢记党员身份,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确保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理论研读和知识竞答相结合、支部集中学习与居家自学相结合、讲座解读和心得交流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老干部学习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适时组织专题的政治理论宣讲报告会,利用局内刊和网站,做好老干部学习活动情况和心得体会的经验介绍、文章交流,巩固抓好老老结对助学活动,确保每一位老同志都能以不同形式受到教育、得到关心,确保全市各单位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广泛开展。
2、加强老干部党建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切实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坚持党支部书记片组交流制度,横向互动,看差距知不足,看先进学做法,看成效明方向。上下半年适时举办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通过理论辅导、实地参观、座谈交流等培训形式,组织支部书记研讨部署工作,总结表彰先进,加强业务提升,学习先进做法,拓宽工作视野,增进工作互动,激发工作热情。按照上级要求,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创新,积极推进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试点工作。
3、加强党建工作资源整合。在坚持党支部常规性政治理论和学习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老干部大学正能量教育现场基地的辐射作用,建立大学(党校)与党支部的联动机制,大学为党支部提供优质新鲜的教育服务和技能培训,丰富学习内容,党支部为大学提供广阔的实践平台和展示舞台,延伸工作触角,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四)积极打造全国一流老年教育品牌
以“全省领先、全国一流”为目标,巩固成绩、优化提升,形成具有宜兴特色的老年教育体系,充分彰显“省示范老年大学”的实力和优势,推动办学再上新台阶。
1、不断提升老干部教育事业生命力。实施“双轮驱动”工程,一手抓师资,一手抓课程,进一步夯实教学教育根本。继续推进实施“名师工程”,组织开展第二批“名教师、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加大对名教师的宣传力度,利用内部宣传栏及微信平台宣传优秀教师的事迹,并通过“名教师上示范课”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深入了解学员需求,广泛听取学员对课程设置的意见建议,开发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新课程。尝试与上海、江苏老年开放大学加强联系,开设“电教课堂”,引进一批好的课件,作为选修课提供给学员,满足学员多方面的需求。
2、着力培育一批独具特色的教学活动品牌。按照“出经验、出人才、出成果”的要求,对紫砂艺术、书画、二胡等课程予以重点扶持和培育,适时组建书画、二胡学会,开展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和作品展览,扩大优势学科的影响力。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老干部大学艺术团的管理模式,建章立制、理顺关系,促进艺术团在健康发展的轨道上不断壮大规模、提升品位。组建学校乒乓球队、太极拳剑队,进一步加大对外交流的力度,拓展开门办学的渠道。巩固提高“微讲堂”、“学员讲堂”的活动成效,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加强与文化部门的合作,使大学的宣讲平台成为传承地方历史文化的重要阵地。
3、进一步拓宽社会活动空间。组建“老干部服务团”,为广大老同志发挥余热、奉献社会提供新的平台,创造更多机遇。实质性推进“正能量联系点”活动,为5个授牌的基层联系点,每年开展一次送教活动、联合举办一次公益服务活动,联合开展一次联谊活动,携手组织一次送文化下乡活动,将“正能量联系点”打造成老干部工作的亮点和品牌。
(五)全力打造老干部学习活动优良环境
1、创设一流的老干部学习活动环境。加强老干部大学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学员阅览中心和学员健身中心,进一步改善老同志学习活动的功能设施。开展为老干部大学楼宇征名活动,集思广益,丰富学校文化内涵。同时还将积极与市文化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快建设学校电子阅览室,合理增加设施、完善功能,让广大学员得到更好的服务、享受更多的乐趣,让老干部大学真正成为学员们的温馨家园。
2、稳妥有序做好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整体搬迁工作。加快学习、活动两大阵地的优化整合,做好新活动中心搬迁工作。探索建立比较完备的工作机制,对老干部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两块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推动人员和工作的有效整合,努力实现管理力量的集中调配。同时依托老干部大学优越的活动环境,合理设置活动项目,整合活动场地和设施,使活动资源为更多老同志共享,打造老干部满意的精神家园。
3、不断完善市老干部党校功能。进一步抓好老干部党校活动阵地建设,配备必要设施,营造党建氛围,建好老干部党支部学习活动室,为在城老干部党支部提供集中学习点;制作和布置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老干部个人的事迹展板,增强老干部党校的政治气息。
4、推动老干部协会组织转型发展。整合老干部大学和活动中心两块优势资源,重组老干部活动协会,接受大学和中心的直接指导。遵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老干部协会章程,引导老干部协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与老干部社团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使老干部协会始终能够秉承服务全局的宗旨,成为老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离退休干部丰富晚年精神生活发挥积极作用。
(六)不断提升老干部服务管理水平
全面落实好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利用社区资源做好老干部服务的工作,努力改善离休干部晚生生活质量,提高他们的生活幸福指数。完善和落实离休干部亲情化服务各项制度,对生活困难老干部以及易地安置、“空巢”独居的老干部,帮助解决生活和精神方面的实际困难;对年事已高、身患重病的老干部,将及时主动提供医疗保健、应急救助服务。整合街道、社区居家养老和社会化服务资源,向离退休干部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亲情式服务,使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真正落到实处。创新社区服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充分融合,推进老干部党建工作进社区,方便老干部就近就地发挥作用。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三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生活管理科、政治工作科。
(二)下属事业单位:市老干部大学(副科级建制)、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宜兴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市财政关于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编制。具体方法是根据本单位职能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在全面汇总分析本单位人员、资产等配备情况的基础上,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适度从紧”的原则,同时,按照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及预算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编制收支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的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和市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市财政局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第二部分 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宜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宜财编【2016】1号)填列。
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276.0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78.68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老干部事业快速发展,人员管理费用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276.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96.0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96.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68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老干部事业快速发展,人员管理费用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8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市老干部大学学员人数增加较快。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0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二)支出预算总计 1276.05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6.05 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工作项目支持和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8.68 万元,增长 6.57 %。主要原因是老干部事业快速发展,人员管理费用增加。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482.0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6.18 万元,增长3.81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79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5 万元,增长(减少) 7.08 %。主要原因是老干部大学学员增加较快,人员管理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276.0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96.05万元,占 93.73 %;
政府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80 万元,占 6.27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276.0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482.05 万元,占 37.78 %;
项目支出 794 万元,占 62.22 %;
其他支出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196.0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63.68 万元,增长 5.62 %。主要原因是老干部事业快速发展,人员管理费用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老干部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96.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3.37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68 万元,增长5.62 %。主要原因是老干部事业快速发展,人员管理费用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1196.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3.37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68 万元,增长5.62 %。主要原因是老干部事业快速发展,人员管理费用增加。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82.0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53.2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8.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 0 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196.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68万元,增长 5.62 %。主要原因是老干部事业快速发展,人员管理费用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482.0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53.2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28.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8.8万元,比2015年增加 2.2 万元,增长 7.1 %。主要原因是:老干部事业快速发展,人员管理费用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4.38 %;公务接待费支出 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2.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11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1 万元,本年数小于(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老干部走访及活动增多,用车频繁。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4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持平。
市委老干部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5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持平。
市委老干部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2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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